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11-09作者:校办来源:校办字体: 设置

11月5日-6日,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在南京大学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军,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爱军,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副司长王大泉,南京大学党委书记胡金波,各地教育部门相关负责同志,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相关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我校党委副书记徐引正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场


会议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总结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实践成果,落实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任务要求,推动高等学校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田学军在讲话中指出,在当前全党全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召开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高校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用更实的措施开创高校法治工作新局面。他表示,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法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是高校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任务,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是应对高等教育领域主要矛盾变化、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高校有效防范和处置法律风险、提高治理能力的基本方式。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准确把握高校法治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处理好法治工作与学校全局的关系、与立德树人的关系、与深化改革的关系以及与鼓励创新的关系。要把法治工作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治校水平的重要指标。


田学军强调,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宪法法治教育,切实把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要健全高校法治工作保障机制,营造依法治校的外部环境。


邓传淮对推进高校法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抓好学习宣传,进一步深化对高校法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高校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抓好责任落实,落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法治工作机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的责任,以及各职能部门、院系的责任,把法治融入学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各环节;三要抓好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学校提供具体借鉴和指导,逐步建立高校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王大泉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会议明确了高校法治工作的概念、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教育部将加强研究,梳理共性问题,有效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加强服务,为依法治校提供外部支撑;加强联系和法治工作平台建设,更好地发挥法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认真学习传达本次会议精神,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到实处,把法治工作越做越好,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


福建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清华大学法治与法务办公室主任邓海峰,东北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国臣,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友谊,武汉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王乾坤,郑州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宗敏,我校党委副书记徐引正分享了本单位推进法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围绕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我校党委副书记徐引正作交流发言


(审稿:郭万江  网络编辑: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