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作者:来源:新闻网字体: 小中大设置
| 近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51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2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专家评审指标见附件1)。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6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二)本批次申请者出生日期截止时间为1984年5月31日之后。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前沿领域(2016年度可申报的具体学科详见附件2)。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5月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并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6年5月30日前送交到人事处博管办。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共计3份。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
四、其他
因另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本年度暂不受理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的申请。
联系电话:029-82334742 029-82338708
相关附件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http://rsc.chd.edu.cn/info/1001/1846.htm
人事处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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