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随着新媒体的迅速发展,我校涌现出一批有公信力的优质新媒体平台,围绕国家大事和学校中心工作,把握舆论主动权,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新闻宣传、信息公开、舆论引导和文化生活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了激励各单位在新媒体传播方面取得的成绩、深入推进立体多元、互联互动的校园新媒体联盟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十佳校园微信平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成立长安大学2015年度“十佳校园微信平台”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2015年9月1日以前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备案的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主体为我校职能部门、学生组织、社团及在校学生。 三、参评条件 (一)坚持依法办网,参评对象须自觉遵守国家宪法,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互联网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互联网“七条底线”; (二)坚持文明办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道德,诚实守信; (三)坚持正确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内容建设,传递正能量,致力于传播先进网络文化;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利用网络为师生提供服务。 四、评选标准 (一)整体架构明晰、美工设计精良、功能性强; (二)有固定的微信制作团队,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履行; (三)栏目设置合理、内容特色鲜明、信息更新及时、提供一定的服务功能; (四)推送及时,信息发布量、图文转载率、阅读量较高。 具体指标参见《长安大学2015年度“十佳校园微信平台”评选标准》(附件1)。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12月15日-12月21日)。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并报送宣传部。如实填写附件中对应的《长安大学2015年度“十佳校园微信平台”申报表》(附件二),并提供必要自评报告(不超过1500字)。 (二)线上投票(12月22日-12月27日)。宣传部汇总申请材料,通过长安大学官方微信进行线上投票,网络投票权重为30%。 (三)专家评审(12月22日-12月27日)。在进行线上投票的同时,组织专家进行线下评审,权重为70%。 (四)确定名单。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情况,按照“投票得分*0.3+评审得分*0.7”总得分前10名为“长安大学2015年度十佳校园微信平台”。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获奖微信平台代表进行大会经验交流发言。 六、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 21日,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b@chd.edu.cn,纸质版请直接送交宣传部网络宣传教育管理办公室(校本部办公楼六层西侧)。 联系人:王翀 联系电话:82334050
附件一:长安大学2015年度“十佳校园微信平台”评选标准 附件二:长安大学2015年度“十佳校园微信平台”申报表 201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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