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4作者:来源:新闻网字体: 小中大设置
| 根据我校与台湾逢甲大学、义守大学、中华大学签署的交流协议书,现开始选派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年2月下旬开学)赴上述院校交换学习。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学生可赴台湾逢甲大学、台湾义守大学、台湾云林科技大学、台湾中华大学免学费学习一个学期,在对方学校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我校规定给予学分。交换生在秋季学期结束后需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学业。 2、学习专业及相关要求 学生可登陆对方学校网页(逢甲大学:http://www.oia.fcu.edu.tw/main.php;义守大学:http://www.isu.edu.tw; http://netreg.isu.edu.tw/wapp/wapp_sha/wap_s140000.asp;云林科技大学:http://www.yuntech.edu.tw/;中华大学: http://www.chu.edu.tw;)查询其对交换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和开课时间。 台湾逢甲大学接收的本届交换生为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智能交通与信息系统工程和土木工程类专业研究生; 台湾义守大学接收的本届交换生为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人文、管理和外语类专业研究生; 云林科技大学接收的本届交换生为: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类专业研究生。
中华大学接收的本届交换生为: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子工程、人文、管理(含旅游管理)和外语类专业研究生。 研究生申请交换学习,应与指导教师以及所在学院就答辩、毕业、交换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及补选课等因赴台交换而可能发生的情况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征求所在学院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及研究生院主管领导意见,获得同意后提出具体研修计划方可报名。交换生名额:逢甲大学3名,义守大学4名(其中:大众传播学及电影与电视学专业限1名)云林科技大学1名,中华大学3名。 3、相关费用
(1)我校选派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学费,无需向台方院校交纳学费。
(2)住宿费:我校选派交换生除应向我校正常交纳住宿费外,还需向台湾逢甲大学、义守大学、云林科技大学、中华大学按规定交纳住宿费(整个学期约需人民币3000元)。
(3)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机票、交通、书籍教材、生活、保险、医疗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台湾逢甲大学、台湾义守大学、台湾云林科技大学、台湾中华大学交换生在台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大约需人民币2500元。 二、报名事项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校全日制在校2013级研究生,派出前必须完成培养计划选定的课程;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2、报名材料
(1)长安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
(2)长安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
(3)长安大学研究生系统成绩单;
(4)赴外研修计划,导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5)个人简历材料;
(6)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左上角装订。 3、报名交表时间:2014 年9月30日。 4、报名地点: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 5、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通知所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课程信息,并下载《长安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长安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填写,经导师、所在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学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本部北院)报名。表格中涉及研究生院的签名盖章待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
(2)学校研究生院和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对交流生的选拔工作。
(3)依据择优选派原则,被确定的人选统一由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向对方院校推荐。
联系电话: 82334324;82334168; 相关附件请登陆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研究生院 港澳台办公室 2014年09月22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