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公布

发布时间:2007-10-25作者:来源:新闻网字体: 设置

       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2007年国家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6号)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团队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07〕43号)。经专家组评议,省教育厅审核,长安大学马建教授负责的“车辆工程教学团队”和沙爱民教授负责的“道路与铁道工程教学团队”与其他高校53个团队最终被确定为“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团队”(陕教高〔2007〕52号)。

       省教育厅希望各有关高等学校加强对本校省级教学团队的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相关工作,努力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


(李满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