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申福林教授主持制订的国家汽车行业标准《汽车燃气加热器》被批准在全国实施

发布时间:2007-08-24作者:来源:新闻网字体: 设置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批准由我校汽车学院申福林教授主持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769—2006《汽车燃气加热器》,并于2007年5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该标准是经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列入“2004年汽车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编号17。主持起草单位:长安大学;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京威汽车设备有限公司。整个标准的制订工作历时2年。

       汽车燃气加热器是我校和北京京威汽车设备有限公司联合研究开发的专利产品,近年已批量投放市场。该产品以天然气等可燃气体为燃料,不仅是汽车(客车)冬季采暖和发动机加热的专用设备,而且是汽车的安全性装备之一,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汽车冬季采暖的舒适性、发动机加热的可靠性和乘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燃气车辆的不断增加,该产品也必然会有更快的发展。因此,制定统一的加热器行业标准也就变得十分必要。

    QC/T 769—2006《汽车燃气加热器》为汽车燃气加热器的基础性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燃气加热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是燃气加热器制造企业必须执行的基础性标准之一。该标准的实施,对提高国产燃气加热器产品的设计、制造水平,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和乘员的舒适性要求,保证公路和城市公交旅客的运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汽车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