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反馈会在学术交流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

发布时间:2007-06-14作者:来源:新闻网字体: 设置


    6月13日下午,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意见反馈会议在学术交流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马荣国、杨华及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受财政部委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5月14日至6月6日对我校的资产清查进行专项审计。此次专项审计是在学校自查基础上,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资产清查核实和资产损益鉴定等工作,主要分四个审计阶段实施:1.全面清查: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及盘点;对负债及净资产进行审查核对;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对资产损益(资金挂账)等相关证据进行审核。2.调查取证:按照资产清查的有关规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采用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对我校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支、资产损益(资金挂账)的有关情况进行审计取证。3.研究分析:根据取得的审计证据,对学校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等情况及各项资产的损益证据、资金挂账情况进行分析。4.形成意见:根据资产清查损益证据的要求,对学校申报的各项资产的损益证据、资金挂账的相关证据进行审核,形成审计意见。

    审计过程中,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按照专项审计具体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协调,配合审计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了审计任务,专项审计小组对学校的资产清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审计组认为,我校已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的规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资产清查,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资产清查工作部署全面,组织有序,清查全面彻底并按时保质完成了清查任务,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内容完整,全面反映了学校整体资产的真实状况,总体上达到了此次资产清查的工作目的。

    此次资产清查审计工作对我校今后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进一步提高我校资产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国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