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推荐、西安市雁塔区委考察,并通过西安市雁塔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我校人文学院院长、西安市雁塔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刘吉发教授于1月19日选为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党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