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人文学院法学系02级学生,放弃周日休息,主动步出校园,远赴西安郊县蓝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据蓝田司法局何局长介绍,大学生在蓝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尚属首次。
本次活动由长安大学人文学院和蓝田县司法局共同举办,地点设在蓝田县的繁华地段。虽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颠簸,但同学们顾不得休息, 更无暇体味“蓝田日暖玉生烟”的诗意,摆好桌子,挂好横幅,立即投入到活动中去。大家分成两组,一组站在街头,向乡亲们散发自己编印的传单,宣传“依法治国”的精神与理念,讲解法律常识;一组负责接待咨询者。时逢蓝田集市,现场气氛相当热烈。同学们运用所学的知识,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解决生产、生活中如债务纠纷、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等难题。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爷,对同学们充满了莫大的希望,向同学们诉说了自己儿女的不孝、无人赡养的悲惨遭遇,当听到同学可以帮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老人感激的拉着同学们的手连声说着“谢谢!”一位乡亲说道:“娃们来到县上,搞普法咨询,态度热情,我们很容易接受,与以前政府搞的就是不一样,希望以后多来呀!”
活动中,蓝田县司法局何局长,宣传科刘科长,办公室主任等亲自来到现场参加活动,并在活动间隙向同学们介绍了蓝田的普法宣传工作。“长大学生来到蓝田,普法宣传,义务咨询,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司法行政部门普法的缺陷和不足。”何局长如是说。
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说:“我们走出校园,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增加实践能力,加深对书本知识的理解,乃至今后从事法律工作,有很大帮助,同时,义务普法宣传,也是一名法律人的责任和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岳元柏表示,他们将坚持把这项活动长期搞下去,今后,更要进乡镇,进农村,进农户,更好更方便的服务群众,提高自我。
本次活动得到了人文学院院团委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