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理学院召开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长安大学理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和《理学院发表教学、科研、管理论文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参加会议的有理学院全体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全体教职工代表。会议由院工会主席张国祥主持。
上午,工会主席张国祥首先报告了理学院教代会增补代表的情况和到会代表的统计情况,到会人数符合教代会有关章程,大会正式开始。
理学院院长封建湖首先向大会报告需讨论通过的《长安大学理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和《理学院发表教学、科研、管理论文奖励办法》两个文件,随后向全体代表介绍了《长安大学理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的产生背景和过程,鼓励全体代表充分发表意见,认真讨论,为进一步贯彻学校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快理学院的发展献计献策。随后,全体代表分组讨论了两个文件,从不同的方面和不同角度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下午,经过理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再次修改的《长安大学理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两个文件提交大会表决获得通过。
理学院党委书记李瑞雪随后发表讲话,她从学校的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出发,谈到了制定和执行这两个文件的必要性,并且勉励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地投身到科研和教学工作中去,营造良好的教学和科研氛围,为把我校建设成一流的大学而努力。
本次大会已于当日下午圆满闭幕。这次大会是继2004年9月“理学院教学工作会议”之后理学院召开的又一次具有深远影响的大会,必将对深化理学院教学改革产生重要的影响。